退伍军人优待政策对于具有安置条件的退役军人,民政部门只有保证其三年的稳定工作期,三年后就没有民政部门的任何责任何义务再与关注,退役军人下岗、失业只有投入市场经济社会里,与其它劳动者一样领取失业金、再就业。
法律分析:具有依法安置工作的退伍军人,民政部门安置工作保证其有三年稳定工作期,三年稳定工作期如果是非本人原因(单位破产、改制等)而解除劳动合同、下岗的,可以退回原民政部门重新安置。如果是超出三年稳定工作期的退役军人,民政部门就没有对其进行再安置工作的义务、责任和其他政策了。
法律分析: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后由于种种原因下岗后、是不能再次享受民政部门安置政策的。
法律分析:退役军人下岗失业的,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二十一条 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
过了三年下岗的,三年内自己原因辞职、离职的均不在再安置;只有安置工作不满三年,而就业单位倒闭、转制而下岗的才可以退回民政局安置办,予以重新安置。法律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十五条 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
到地方的安置部门报道。这时要带上我们的身份证、退伍证和部队开的介绍信到安置地所在县的民政局或退役军人服务管理部门报道。激活退役金卡,将身份证、退伍证和退伍军人介绍信复印一份,携带退役金卡上述复印件及原件到银行办理退役金卡激活。
在退役命令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行政介绍信和退伍证到武装部报到。然后到民政局退役安置部门登记报到。到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到社保中心办理保险接续手续。到农行办理激活退役金专用卡。退伍要办手续如下:到所在区民政局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办公室报道。
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复员退伍军人退伍后,持退伍证到原征集地的县区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报到。办理预备役登记手续。复员退伍军人办完退役报到登记手续后,要持退伍证到县区武装部报到,并办理有关预备役登记手续。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退伍军人的落户手续在报到同时办理,变籍退伍军人、转业士官手续在上级机关审核通过且档案交接至安置办后办理落户和报到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十六条 军人所在部队在军人退役时,应当及时将其人事档案移交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
第一步 了解安置地的相关政策规定。一是联系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了解易地安置地方面的政策、条件和要求;二是联系公安户籍部门,咨询易地安置落户的政策、条件和要求。第二步 确定并递交易地安置资料。通常最晚在8月、11月退役复员老兵离队前,就会开展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地确定工作。
退伍军人回家办理手续流程义务兵退伍回家的主要流程是:拿行政介绍信到民政局报到,报到前请拍些2寸照片,把退伍证,行政介绍信都复印而三份留用,领取落户证明,填写登记表准备参加技能培训,根据民政要求去办理相关银行卡留用。
1、法律分析:安置单位有要求,由政府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八十,不可以提供和退役士兵安置地不在同一个地区的岗位给退伍士兵,法律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五条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2、第六章, 附则部分规定了本条例的适用范围。根据条例内容,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完全受此条例约束。条例的实施日期为2011年11月1日,标志着一个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时代的开始。
3、法律分析:《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于2011年10月29日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法律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1987年12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1999年12月1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4、新条例关于退役士兵安置的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5、《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于2011年10月2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第608号发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1987年12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1999年12月1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