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服兵役期间原有土地不会收回,即使转干后也要等到村集体重新分地时才收。现在农村基本执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义务兵和士官服现役期间,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保留。
我也接着上面的回答下,1957年的地契是不能作为房产依据的,即使在房屋征收时也只能作为参考。这是因为国家现在组织了几次大规模的房屋普查工作,最后一次是在上世纪80年代末。
农村兵入伍时村里划分的房基地通常属于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财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的土地、房基地等资源属于集体所有,个人不享有所有权,因此不存在个人的权利和义务。
农村户口的士兵,如果户口已经迁离,那么在法律上,他们不再拥有在原地继续承包经营的权利。但是,根据《物权法》和《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如果土地是因为自然灾害等原因而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将消灭。
法律分析:士兵服现役期间,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保留。其中,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政府不违法收回或者强制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非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
不是。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处分的。
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宅基地房,如双方无约定,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归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是婚后建造,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为子女结婚居住使用的,如果房屋是以子女的名义报建的,该屋能否作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房屋是在子女婚前建造还是婚后建造。如果是婚前建造,一般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子女的配偶无权分割。
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只要你人还在,或家人还在村里住着,村集体一般不会随便将宅基地收回来的。至少,我在老家还没有见到过村集体收回私人使用的宅基地。
同样,如果男女双方结婚后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生活而没有分家析产,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有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该房产也不能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